巴西矿能部部长艾迪逊•罗鲍称,新采矿法正在等待迪尔玛总统确认,总统有可能会在近日批准定案。新采矿法最大的改动是矿区的授与规定,另外仍在讨论中的提高采矿权利金比例亦包括在内。新采矿法最后定案仍在总统府高原宫拟定中,完成后提交国会表决。

罗鲍说,事实上政府有意创建一个特殊的,与已经在油气开采上实施的规定相若,即对高产矿区收取抵押存款。

所收取的押金主要投向矿区所在城市的矿工,权利金征收比率亦由2%提高到4%,国家矿物生产部(DNPM)应会改变成为监管机构。

罗鲍又表示,业界申请采矿批文,即采矿许可证,部方已经要求DNPM只需一位部长签署即可展开招标程度。他说:“联邦律师办公室正在进行法律分析,是否确定可行,”

部长又说,取得特许权的采矿业者期限长达30年,特许合同可以更新,权力期限20年。